本管理总则在原有 论坛会员管理总则[2004-2-24] 基础上对论坛的制度进行修改。请大家认真阅读!
根据论坛的规定,目前九月会员共分为六个组别,从低至高分别是普通会员、荣誉会员、版主、区版主、总版主及坛主,就各自的权力义务等规定如下:
【通用管理规定】所有注册会员均有自由交流的权限,但需遵守:
1、每名注册会员注册一个ID,不得恶意注册马甲,管理员有权在不先行通知的情况下删除其中较后注册的ID;
2、在帐号名称、注册资料、会员头衔、签名和头像使用中符合以下规定,否则管理员有权在不先行通知的情况下删除帐号: (1)、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照片; (2)、不得使用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照片; (3)、不得使用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图片; (4)、不得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 (5)、不得使用图形、符号名字; (6)、不得使用在本论坛已经存在的帐号进行相似型注册; (7)、严禁连续注册多个帐号。此类注册视为恶意注册! (8)、不得出现政治性言论; (9)、不得出现未经九月管理员认可的非九月链接; (10)、不得出现其他攻击、诽谤性言论;
3、会员使用的签名允许的行数 5 行,签名的最多字符数 300 个字,图片大小不得超过600*400(宽w×高h)(如果是多张图片总大小也要在此限制以内),且不得包含商业广告内容,凡违反者经劝告无效管理员有权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直接修改会员的违规资料,屡教不改者封删ID;严禁使用FLASH作为签名,一经发现并造成画面跳转者管理员有权不另行通知并立即删除ID;
4、使用不真实邮箱注册者如因帐号密码被盗后果请自负,此种情况下,管理员有权拒绝受理协助找回密码的请求;
5、对于长时间不登陆的会员(暂定为半年以上)之低等级会员ID,论坛管理员有权删除,且无需另行发帖通知;
6、所有会员有在论坛自由交流讨论的权限,但必须符合各板块由版主制定的要求,并且不得发表包含如下内容的文章、图片、影音、短信等,一经发现版主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直接删除,严重者封删ID直至限制IP登陆: (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 进行商业广告、发布恶意代码链接的行为的; (11) 在单版或者多版连续发纯水帖或相同内容回复有恶意灌水嫌疑者。
7、必须认真阅读及遵守本管理总则及论坛各版版规,如有违反版主有权在相关权力范围内决定处理方法;论坛各版版主应当在不违反本管理总则的情况下制定各版版规,如有抵触,以本管理总则为准;凡严重违反论坛规定及各版规定之会员,版主有权在权力范围内决定是否屏蔽、锁定ID,或是限制相关会员IP登陆论坛,直至向管理员申请删除ID,但需公告处理事由及结果以示警戒;对于经常违反版规,且屡教不改者,按严重违反论坛规定论处;
8、任何会员不得在两个以上版面发表相同内容的帖子,不得在任何版面发表纯水帖及无意义的帖子,当日同一版面只允许发表5篇以下主题帖、10篇以下连续对不同主题帖的回复、3篇以下连续对同一主题的回复(发表同一主题系列帖且内容完整者除外),不得翻超过7天的旧帖,此为最高限制,相关版主可以根据各版的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规定,并在版规中注明,所有会员应当按照各版的版规执行,版规中未有规定的,以此规定为准;
9、有对版主直至管理员的管理提出质疑和投诉的权限,但不得在相关版区直接发表质疑或投诉帖,请到『社区服务』(会员)或『版主办公室』(版主)发表,并由论坛管理员或指定人员负责调查于三日内作出答复,如有违反,相关版版主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直接删除且论坛方面将不予受理此类质疑或投诉请求;
10、有对论坛整体或某版区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限,请将此类帖子发表在『社区服务』(会员)或『版主办公室』(版主),一经采纳论坛将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
【推荐阅读】*论坛的基本礼节(规则)*
【特别管理规定】适用于版主以上管理人员
【版主】论坛的管理人员,负责论坛各版的管理,管理职责如下: 1.组织本版各项事务,制定本版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维护版面秩序; 2.管理本版帖子,合理处理违规帖,评选精品帖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3.融洽和活跃社区气氛,调解会员在本版活动时发生的纠纷; 4.当版主与会员之间发生矛盾时,版主应尽早上报上一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不得扩大事态。 5.不定期策划有益的社区活动,调动会员参与论坛事务的积极性; 6.协助本区总版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7.完成本区总版主交给的其他论坛事务。 注:如不能履行以上职责者,论坛有权随时撤销其职位。
【区版主及总版主】负责论坛一个大区或者一个重要方面的管理,管理职责如下: 1.组织本区各项事务,制定本区发展规划及管理规范; 2.可就任免辖区版主提出意见,报管理员批准; 3.团结本区版主,协调他们之间的相关事务; 4.当总版主与会员或版主之间发生矛盾时,总版主应尽早上报上一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不得扩大事态。 4.负责协调本区与其他区之间的合作事宜; 5.受理关于本区的投诉和建议并决定解决方案; 6.坛主交给的其他论坛事务。 注:如不能履行以上职责者,论坛有权随时撤销其职位。
【坛主】论坛的最高管理人员,负责最终决定各项论坛事务及管理方针,管理职责如下: 1.提供良好的软硬件环境支持; 2.制定论坛整体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 3.负责任免、监督及考核各级版主; 4.负责协调各区之间的相关事务; 5.受理关于论坛的投诉和建议并决定解决方案; 6.决定其他重大论坛管理事宜。
【特别提示】所有版主以上管理人员还必须严格遵守【版主必读】九月中文网版主工作手册 中的规章制度。 版主代表着论坛,所有言行都要承担更多责任,做事请三思!
【附则】本管理规定从即日起实施,并由论坛管理员负责解释,如有异议请按【通用管理规定】之第9条所列方法提出修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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